具体内涵 | 填写内容及填写要点 | |
1.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 ||
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 l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2015年11月18日经核准。 学校■有/□没有章程实施的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设有/□未设 专门队伍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l学校章程■已经/□没有 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请注明公开方式:《上海海事大学章程》在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数字化校园平台及其他相关内外网络,微博、微信,校报、年鉴、宣传册、宣传栏等内外渠道向社会公开。) | |
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 l请注明相关类别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教育教学类(66)、资产财务类(50)、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66)、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65)、科研管理类(17)、后勤保障类(12)、安全管理类(13)、其他(147)。 l如有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行政工作要点》沪海大办〔2020〕58号。 | |
1.3实施及保障机制 | l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全部形成/□已部分形成/□未形成 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 ■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其他(请注明:规章制度的修订和修正机制)等。 l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 24 件,修改 29 件,废止 40 件。(2021年1月至2021年10) | |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 ||
2.1决策机制 | l学校■已经/□尚未 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已经/□尚未 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公办学校)党委会、□(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议、■校长办公会、□其他(请注明:《上海海事大学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26号)《上海海事大学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27号)《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4号)《上海海事大学常委全委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25号)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5号)。 l学校■设有/□未设 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请简要描述__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l学校重大决策前,■已经/□尚未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l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已经/□尚未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 |
2.2二级管理 | l学校 ■实行/□不实行 校院(系)二级管理,■已制定/□未制定 二级管理相关制度(请注明:《上海海事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沪海大人〔2017〕334号),■已建立/□未建立 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请注明:《上海海事大学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沪海大委〔2020〕27号)。 l请简要描述二级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 : 学校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建立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部门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提供服务等对学院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行使学校赋予的人财物等支配权,履行学校赋予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 。 建立学校和学院的权责清单,厘清学校和学院的关系,强化学院责任,落实学院自主权;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设,加强对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学校根据建设和发展需要,确定各学院年度指标及各指标的考核权重,各学院参照学校提出的“上海海事大学学院考核指标体系”编制目标责任书,制定学年度执行计划,报学校审批。学校与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学年度目标责任书,促进学校管理从直接控制、过程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目标管理为主的转变。学校对学院实行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由学院统筹本院人、财、物三方资源的管理,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 | |
2.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 l学校■已设有/□未设 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描述本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____1___次,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的职权: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海海事大学章程(草案)》);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全讯备用网的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海海事大学全员育人体系建设方案》)。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教代会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海海事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草案));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教代会听取《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每年度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会及一报告两评议会议,全体校领导、两委委员、中层正职、教职工代表、工青妇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开展教代表下午茶活动,以教学质量监控相关规定、教代会提案、师资队伍建设及学风建设等为主题,通过专题沟通,促进学校教代会及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定期开展教职工座谈会,校领导出席,听取意见和建议); □其他__教代会提案系统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利用教代会提案系统,征集提案,推进工作_)。 | |
2.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 l学校■已设有/□未设 学术委员会。 l本校学术委员会由___35___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____20%__;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__54.3%____;青年教师占比___20%____;特邀委员__0____人;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不具有 行政职务。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____1___次。 l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审议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教师职务聘任等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审议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教师职务聘任等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规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审议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审议省部级以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项目;审议对教学工作有实质影响的其他各类政策和工作条例。);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上海海事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了评定的有: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审议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教师职务聘任等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审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名单);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审议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教师职务聘任等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 ■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 起,裁决学术纠纷__0__起。 l如学校还设有其他学术权力组织,请参照上述方式描述组织名称、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 |
2.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 l学校设有□(公办学校)理(董)事会,□(民办学校)监事会等专门监督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组织等其他群众组织,□其他(请注明: )。(学校校务委员会在筹备设立中) l请简要描述上述勾选机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按国家法规组建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联合会等组织,并按规行使职权。 工会现有18个部门工会、24个教工协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为22人左右,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工会组织每学年召开1次全校教代会(工代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并在全年广泛开展教代会提案及相关处理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为21人左右,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妇委会通过部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教授联谊会、女优青联谊会、女大学生协会等群众组织了解全校妇女情况,积极反映妇女的要求、意见,依 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每三年召开一次妇代会,通过妇代会等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5名(兼职人员4名),专职团干部4名。工作板块涵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学生组织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思想引领、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志愿服务,办公室等方面。定期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充分听取团员代表意见,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学院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联合会下设办公室、公关部、技术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学术部、组织部、助理团。负责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建设校园文化,倾听学生诉求,保护学生权益。每年度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由主席团做校学生会工作报告、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 |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 ||
3.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 l学校■设有/□没有 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请注明职务:校长),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涉及依法治校工作议题的次数:1次。学校本年度■已将/□未将 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有/□没有 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 |
3.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 l学校■设有/□没有 专职法治工作岗位(请注明岗位名称: )及/或校内机构(请注明机构名称:法务办公室 )。 l学校■已有/□没有 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其他(请注明: )。 | |
4.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 ||
4.1招生监督 | l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小组,√■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投诉电话,请简要描述学校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和本学年成效。 学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的,监察部门审核年度招生简章及其配套规定是否符合上级要求等;检查各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是否完整等;监督招生公示、录取等是否遵照程序等;审核招生计划是否按规定执行等;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是否按规定产生;监督检查招生考试保密规定执行情况等;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是否按程序、时间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等;受理及查处招生违纪违规的投诉和举报等。重点对高水平运动员(游泳、龙舟、武术)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专升本、插班生和春季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加强监察。开展对研究生部分招生考试环节的监察工作,以及转专业的监察工作。学校于出台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严肃性、公正性,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本年度学校顺利完成各项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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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教育教学情况 | l学校■设有/□没有 涉外或其他需经审批或需特殊资质的专业或项目,请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说明。 所有专业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或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后后开始招生。上海海事大学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本科项目于2010年获教育部批准。上海海事大学与荷兰泽兰德大学(hogeschool zeeland)合作举办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和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专业两个本科教育项目,于2006年获教育部批准。上海海事大学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运输与物流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于2004年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 l请描述学校内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规则及情况。学校制定了《上海海事大学办学收入结算管理办法》沪海大财字〔2010〕331号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培训项目均需经法务办公室审核。 | |
4.3科研管理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省部级研究基地运行绩效管理办法》沪海大科〔2019〕103号)、■已制定/□未制定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的意见》(沪海大监〔2013〕383号)《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沪海大科〔2014〕218号《上海海事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分配办法》沪海大科〔2016〕33号《上海海事大学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沪海大科〔2016〕133号《上海海事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间接经费分配办法》沪海大科〔2016〕385号《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项目间接经费分配办法》沪海大科〔2017〕287号《上海海事大学科研计划项目预算调整办法》沪海大科〔2017〕335号《上海海事大学科研计划(纵向)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沪海大科〔2017〕337号《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科〔2019〕133号《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沪海大科〔2019〕132号《上海海事大学外协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沪海大科〔2019〕131号)《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对应纵向科研项目认定暂行办法》沪海大科〔2021〕71号■已建立/□未建立 学术评价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科字〔2019〕2号)《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参与校外纵向科研项目的级别认定及工作量计算办法》(科字〔2017〕4号)《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沪海大科〔2020〕131号))、■已制定/□未制定 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请注明文件名称:由学术道德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海大科〔2019〕153号) | |
4.4财务资产管理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沪海大财〔2017〕218号 )),■已制定/□未制定 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沪海大委〔2021〕115号)《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等7个管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沪海大资〔2014〕355号 ),■已制定/□未制定 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沪海大资〔2016〕13号)《上海海事大学固定资产损坏遗失赔偿实施细则(试行)》(沪海大资〔2016〕308号)《上海海事大学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核查工作方案》(沪海大资〔2017〕48号)《上海海事大学公有房管理办法》(沪海大资〔2017〕177号)《上海海事大学楼宇内装修管理办法》(沪海大资〔2014〕265号)《上海海事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沪海大教〔2014〕219号)《上海海事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沪海大资〔2021〕181号)《上海海事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沪海大实验〔2014〕151号)《上海海事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海大实验〔2014〕105号) ),■已制定/□未制定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实施办法》沪海大审〔2021〕214号)。 | |
4.5校务信息公开 | 学校■已设/□未设 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或岗位(请注明具体名称: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_),■已形成/□未形成 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条例》(沪海大办〔2016〕364号))。 请简要描述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学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受众范围分为校内受众和社会受众。各学院、各部门在制作信息或者获取信息后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受众范围。学校、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对涉及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除规定的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确定信息属于不予公开或者仅向校内受众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学校信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数字化校园平台及其他相关内外网络,微博、微信,校报、年鉴、宣传册、宣传栏等内外渠道进行公开)。 l学校■已编制/□未编制 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 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 建章立制情况:■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教育教学:■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师资队伍:■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财务管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涉外事项:■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5.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 ||
5.1教师权益维护 | l 关于聘用,学校■已建立/□未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民办学校□已根据/□未根据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请描述涉及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核定办法核定相应工资。人才派遣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社保及福利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规定执行。 l 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已建立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其他(请注明: )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如有,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上海海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沪海大人〔2021〕129号《上海海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海大人〔2014〕382号)《上海海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沪海大办〔2017〕226号)《上海海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补充规定》(沪海大人〔2015〕312号)《上海海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若干条款的通知》沪海大人〔2021〕72号《上海海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海大人〔2017〕339号)《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沪海大人〔2021〕37号《上海海事大学教职工在职培养、培训、进修的管理办法》(沪海大人字〔2021〕65号(沪海大人字〔2010〕57号)《上海海事大学青年教师国内访学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沪海大人字〔2012〕169号》(沪海大人字〔2012〕168号)》(沪海大学字〔2017〕111号)《上海海事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沪海大人字〔2018〕256号)《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沪海大教[2019]351号)《上海海事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海大教字〔2012〕28号)《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沪海大科〔2020〕131号)《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海大科〔2019〕153号)学校设有■ 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经过/□未经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其他救济机制(请注明: )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 |
5.2学生权益保障 | l学校■已设有/□未设 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请注明:_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__)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有/□没有 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不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不明确 处分的期限与后果。 l学校■已设有/□未设 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请注明: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学生联合会、研究生会__)。 l学校■已购买/□未购买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请注明:___高校校方责任综合保险__),请描述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 学校制定了《上海海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系统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预案》《上海海事大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上海海事大学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对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书记是维护第一责任人。 按照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规定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各方联动”、“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明确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机制及预防预警行动机制。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信息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培训演练保障及技术保障。 | |
5.3纠纷解决机制 | l请描述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及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 上海海事大学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法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学校代表;学校工会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学校代表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指定;学校工会代表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指定的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工会。调解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申请登记、会议记录、档案管理、调解书制作、印章保管等工作。 l请描述本年度通过上述机制将纠纷有效化解于校内的主要成效、典型案例。 本年度未曾受理纠纷调解 | |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 ||
6.1普法机制建设 | l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已明确/□未明确 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请注明部门名称:___党委宣传部、法务办公室)。 | |
6.2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 l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的次数:__1__次。 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不参加 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包括□国家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0),■省部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1),□其他培训(请注明培训类型及人次数: 依法治校实务培训100余人参加)。 l学校■已建立/□未建立 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校内培训5次。 l请描述教职员工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主要成效。 学校从员工的入职培训、中层干部培训、科级干部培训、在岗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升相关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则安全有序地开展。 每个新学年开始,学校对新进教职工进行入职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是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个学院、职能部处也定期地安排教职员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推动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深入。 学校定期举办新任中层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轮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工会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干部法治思维及其法治能力的提升等各方面内容,提升了相关管理干部的专业能力及法治素养。 学校工会与法学院共建成立上海海事大学教工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及上海海事大学女律师法律服务站。咨询服务中心开通了邮箱和微信公众号渠道及法律咨询热线等咨询通道,秉承 “明理说法、服务海大” 的宗旨,由法学院师生在固定时间(每周二、周三、周五,13:30—15:30)接待到访者并及时给予法律服务和帮助,为广大教职工与学生解决各种法律上的疑惑,普及法律知识。 | |
6.3学生普法教育 | l请描述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次数与主要成效。 注重思想理论课程体系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高度重视法律板块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为主要内容,帮助和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特征以及构成,领会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法的信仰、自治自律精神的培养和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 加强对学生的“形势与政策”课教育。在“形势与政策”课中开设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大精神解读、中国航路与国家发展,港澳台工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港澳台工作、国际形势与政策等专题,特别是结合学校的全员育人的体系建设, 开设了一系列如全球治理和中国方案等讲座,引领学生及时了解国内国际形势,以及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学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分析党和国家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国际形势,科学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的总体趋势。引导学生正确分析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理解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大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信心与决心。 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在每年的入学教育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校规校纪的教育活动,明确学习和生活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开展学风建设月的系列活动,如学术诚信讨论、诚信主题讲座、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诚信教育晚点名等,以多种形式宣传校规校纪,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此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普法教育,如辩论赛、校园法制宣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日主题宣传等活动 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 。 | |
7.其他 | ||
7.1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 l请描述学校在本年度依法治校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如法治教育精品项目、法治辩论赛、法治科研。 获评首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获评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单位;获评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优秀单位;2021年在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总分全国二等奖和最佳正方书状全国第三名(并列)的成绩;在第十三届法兰克福投资仲裁模拟仲裁庭中国赛区预选赛暨第二届“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中获全国三等奖。2019年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获亚军;2018年在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冠军;2017年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上海赛区获二等奖;2016年获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季军; 在第二届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上获亚军;在“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 获二等奖;获第十五届“挑战杯”上海市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获全国仲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2017年举办 “瀛泰杯”第六届上海八校法律辩论邀请赛及 “炜衡杯”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举办上海海事大学社会法学术节。 | |
7.2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 l请对本年度校内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纠纷指已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建档的纠纷,勾选时以该纠纷最终解决的形式/阶段为准,并注明次数):□协商、和解解决( ),□申诉解决( ),□诉讼解决( ),□仲裁解决( ),□调解解决(),□本年度尚未解决() 本年度无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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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学校依法治校的本年度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一)本年度特色做法 本年度,学校进一步加强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定期清理机制,确保校内规章制度协调统一。学校于2020年开展了第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建成“规章制度查询平台”。该平台将现行有效的学校规范性文件分为党的建设、学校治理、人才培养、人事人才,支持保障五大类别,能够完成包括全文检索及分类别、年份、部门查询在内的多项功能。每个文件包括其相关信息以及历史沿革信息,从而完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全过程记录。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举行依法治校法律实务专题培训,邀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到校开展了“校园新媒体运营中侵权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法律实务培训。学校各二级单位和学生社团负责宣传工作的师生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学校一直都坚持贯彻“立足自身、服务周边、服务临港”的精神,积极参与临港新片区决策咨询,为新片区社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携手周边中小幼学校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服务临港新片区发展、助力新片区法治环境升级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0年3月,受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委托,学校承担起临港新片区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决策咨询研究工作;2020年6月,被聘为南汇新城镇人大基层立法点顾问单位,成为参与发展临港新片区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抓手;2020年6月,课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法治路径研究”获上海司法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立项;2019年8月临港新片区成立以来,学校法学院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关于临港新片区社会治理、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决策咨询研究。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学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学校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有待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下一年,上海海事大学拟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上海海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以章程修订为抓手,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健全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做好章程的修订工作。着力提高学校规章制度建设质量。注重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支撑,形成科学完备、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的制度体系,使学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充分利用学校法学学科优势,提升法治理论研究水平,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依法治校智库建设,负责依法治校基础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应用研究,在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志愿服务、理论宣传、智力支持的同时,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提供广泛和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广大法治实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学校管理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校理政的水平,不断提高教职工在教学科研过程中依法合规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大学生尊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素养,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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