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台
1.学生事务办理的咨询引导
学生告知咨询台值班同学需要办的业务,咨询台值班同学给出指引,学生根据指引到窗口前排队办理业务。
窗口一 权益维护
1.投诉、建议受理
对学校或者社区管理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可到窗口一直接反映,或者写信到事务中心的意见箱,或者写邮件到affair@shmtu.edu.cn。凡记名意见或投诉五个工作日内给答复。
2.学生的各类咨询
可拨打学生事务中心办公电话38284388或直接前往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窗口二 教务服务
1.本科学生证补办
(1)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找到《本科生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2)填写好的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一卡通正反面复印件)、5元(一卡通扣费),提交事务中心窗口二
(3)每周周一、二提交材料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学生证;每周周三、四、周五提交材料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学生证
2.火车票优惠卡充磁
(1)带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至事务中心窗口二充磁
(2)当场办理完毕,取回学生证
3.火车票优惠卡区间修改
(1)区间有变更的同学需要出具新修改地派出所证明、户口本全讯备用网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去事务中心窗口二办理
(2)当场办理完毕,取回学生证
(3)修改学生证上的车站信息,然后去行政楼251加盖新章
4. 火车票优惠卡损坏或丢失补购买(火车票优惠卡补购买限非上海户籍)
(1)带好户口本全讯备用网首页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学生证和损坏的火车票优惠卡至窗口二
(2)工作人员会把旧卡在刷卡机上试刷,如果不能正常显示学生方可购买新卡,新卡工本费7元(支付宝扫码扣费)
(3)新卡重新注册,当场办理完毕,取回学生证和新购买的优惠卡
(4)办理完毕后去行政楼251重新盖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补办
(1)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二登记
(2)每周周一、二提交材料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学生证,每周周三、四、周五提交材料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成绩证明
注:该证明仅限于紧急使用,如需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证明,2005年及以后考试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进行网上办理
6.上海市计算机成绩证明补办
(1)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二登记
(2)每周周一、二来登记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成绩证明,每周周四、周五前来登记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成绩证明
(3)每学期第1-18周受理此项业务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准考证遗失补办
(1)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二登记
(2)两个工作日后来学生事务中心201领取
8. 在校本科学生中英文成绩单
携带一卡通到第二教学区c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一体机(公共机房处)打印中英文成绩(工本费3元)
9. 2008届(注:2008年毕业)及以前的非航海类专业毕业学生、2015届(注:2015年毕业)及以前的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本科学生英文成绩单
(1)带上中文成绩单原件(没有中文成绩单原件的直接与档案室联系38284193,需提前一天预约),凭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中心缴费办理(工本费5元/页)
(2)每周周一、二来登记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每周周四、周五前来登记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
注:当年7月份毕业的学生于毕业之后6个月之内仍可到自助打印一体机上打印英文成绩单,其他届已毕业本科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直接与档案室联系38284193,需提前一天预约。
10.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盖章
(1)请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需盖章的复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二登记
(2)每周周一、二来登记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每周周四、周五前来登记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
11.毕业证、学位证英文翻译
(1)请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二缴费登记办理(工本费5元/张)
(2)每周周一、二来登记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每周周四、周五前来登记的学生,下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
窗口三 学籍事务
1.本科普通在读证明
携带一卡通到第二教学区c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一体机(公共机房处)上打印(工本费3元)
2.研究生普通在读证明
(1)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找到《中文普通在读证明(本研通用)》,下载普通在读证明后填写相关内容,带好学生证,把填好的表格交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三盖章
(2)盖学籍章,可当场取走普通在读证明
3. 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在读证明》
(1)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找到需要的出入境在读证明,下载出入境在读证明后填写相关内容
注:“考生号”为高考准考证号码或考研学生号
(2)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把表格交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三盖章
(3)凭回执单,每周一、周三、周五来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办理好的出入境在读证明(当天提交的材料当天不能领取)
注:本市户籍学生普通在读证明即可用于出入境证件办理
4.其它类证明的开具
(1)部分证明材料需要补盖学生处章或者就业指导中心章的提交到事务中心窗口三
(2)根据所办理的业务按实际情况领取材料
窗口四 研究生事务及海外学习实习项目
1.研究生学生证补办
(1)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下载《研究生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2)携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一卡通复印件)、一寸证件照及5元工本费(一卡通扣费)至事务中心窗口四提交材料,进行补办
(3)每周周一、二来登记的学生,本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每周周四、周五前来登记的学生,下周四及以后工作日来事务中心领取材料
2.已毕业研究生英文成绩单
(1)已毕业研究生办理中文成绩单直接与档案室(38284193)联系办理,需提前一天预约
(2)请自行按照中文成绩单的格式和顺序,翻译好后,携带中英文成绩单及中文成绩单原件来事务中心窗口四办理
英文成绩单模板和课程名称参照表:
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找到英文成绩模板和课程中英文对照
3.在校研究生中文成绩单
(1)先在网上预约,登记好相关信息,到学服201门口的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如果不能打印或信息有误,请携带学生证直接去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登记办理,当天领取
4.在校学生英文成绩单
(1)请自行按照中文成绩单的格式和顺序,翻译好后,携带英文成绩单及中文成绩单原件来事务中心窗口四办理
英文成绩单模板和课程名称参照表:
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为您服务-相关下载”中找到英文成绩模板和课程中英文对照
5.学习成绩评定(就业落户用)
(1)携带学生证和成绩评定表格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办理,当场办理
6.研究生录取名册
(1)学生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办理
7.毕业研究生出国材料盖章
(1)学生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办理,两个工作日以后领取
8.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
(1)学生提交个人书面补办申请一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个人情况说明)一份,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2)核对信息,查验身份证原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填写《补办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http://gs.shmtu.edu.cn/s/5/t/5/p/1/c/135/d/293/list.htm
(4)提交本人二寸近照两张及电子稿(大小不超过10k)
(5)初审通过后提交到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证明书
(6)材料符合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后来事务中心四号窗口领取证明书
9.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项目咨询
(1)为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提供各类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咨询(不确定信息可电话咨询38284258),发放各类项目宣传手册,提供各种项目宣传信息
10.提交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请表
(1)学生登陆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请系统填写相应信息
(2)通过相关学院及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学生本人自行打印《上海海事大学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请表》,并在打印出的申请表“本人签名”处签名并填写日期,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
11.提交海外学习实习协议书
(1)学生登陆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请系统下载打印《上海海事大学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字后,交由学院,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四
窗口五 学业资助服务
1.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
(1)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根据银行要求,准备下列材料(以办理当年材料要求为准)
a)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自动生成打印)
b)借款人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全本复印。如学生户口已经办理迁移的,新生提供迁移证复印件,老生到校户籍科复印本人户籍页,加盖公章)
c)经济困难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鉴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能有多处所需,现允许学生提供证明复印件,但应加盖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或学校公章。如果用学校经济困难证明认定表,需要有学校认定意见及公章
d)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e)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反复印,签上学生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
f)承诺书(网上打印)
特殊情况:
(i)若身份证丢失,请及时补办,贷款时可以提供临时身份证,但是必须在有效期(这里指银行审核期也在内,并不是提交材料的时间)
(ii)学生父母或学生户口簿无法提供的必须由派出所开设户籍证明,证明上必须注明学生父母与学生的亲属关系,且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iii)父母离异: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材料
(iv)父亲或者母亲亡故:需提供相关死亡证明,并说明亡故者与学生本人的亲属关系以下形式均可: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本上盖有注销或死亡的章
(2)至窗口五提交贷款材料,并填写合同、凭证等相关材料
(3)学生事务中心审核材料(不合格材料电话联系学生更改,合格材料递交贷款办)
2.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回执单)
(1)学生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和生源地受理证明(虚线上部分)、回执验证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五即可。
3.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1)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现场核查无校园地助学贷款记录的学生即可办理
4 .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领取
(1)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成功的学生,可本人携带身份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申请领取贷款合同
5.正常毕业的同学校园地贷款还款确认
(1)需要办理的同学准备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和借款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复印,并签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各1份及个人电子信息去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五
(2)事务中心打印贷款客户须知2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1份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学生现场填写
(3)填写完毕,交事务中心老师审核
6. 升学、因病休学、支援西部计划等合同到期的校园地贷款需要展期的同学
(1)升学/支援西部计划的同学不确定是否能被最终录取的请先申请展期,提交展期申请书(自拟,写明申请理由,手写签名)1份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五
(2)事务中心打印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2份和资料确认书1份,现场填写,事务中心老师审核
(3)离校前上交补交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支援西部计划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如最终不升学/不参加支援西部计划的,请至事务中心正常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7. 商业保险及大病医疗报销理赔
(1)学生准备好材料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五,所有材料均需要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2)事务中心寄往相关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根据接收材料,处理理赔事宜,理赔款直接打入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内
备注:商业保险报销材料清单
可以提供上海市医保收据的,须提供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a)身份证复印件
b)学生证复印件
c)银行卡复印件
d)医保发票原件、复印件
e)住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f)医药费清单原件、复印件
无法提供上海市医保收据的,须提供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a)申请表
b)身份证复印件
c)学生证复印件
d)银行卡复印件
e)医保发票复印件
f)住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g)医药费清单原件、复印件
h)医保结算单原件、原件
医保结算单原件换取:
凭医药费收据原件和出院小结及药费明细清单到学校医院换医保结算单
注意事项:
i)这边只受理大病医疗和住院的商业保险的报销,大学生医保去校医院
ii)大病医疗若没有住院小结,需要提供病例证明(一般是人寿保险)
iii)不是上海市就医,若校医院有开转院证明,则医保结算单可有可无
iv)已经报销过大学生医保的,若学生无其他用处,需留下发票原件
8.学费银行卡变更登记
(1)学生携带学生证及银行卡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五办理,现场登记
9.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报名
(1)学生通过学生管理一体化平台填写申请
(2)待勤工办审核
(3)报好名的学生可以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
(4)查询审核结果
(5)录用学生可以前往用工部门面试,未被录取的同学可重新申请岗位
10.贫困认定材料提交
学生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按照流程办理,提交相关材料
窗口六 招生就业服务
1.本科生学生招生录检表复印
(1)学生携带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六登记
(2)填写登记信息(姓名、生源省市、录取专业、全讯足球网的联系方式)
(3)隔天来事务中心领取
注:仅限大一学生登记打印,其他年级学生需要可至图书馆a楼7层档案室打印
2.签订就业协议
(1)公司在三方协议上签字并盖章且学生在乙方签字
(2)登录就业信息网填写相关信息
(3)至学生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审核、盖章
3. 协议丢失补领
(1)学生至就业信息网下载《关于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及承诺书》并填写
(2)将《申请及承诺书》和学生证复印件交至学生服务中心招生就业服务窗口六,进行公示,公示期满1个月后,带好学生证即可前来领取新的协议书
4.违约补领
(1)请原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并由公司盖章(章与协议书上公司章一致)
(2)带好解约函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原协议书(若单位联拿不到,学生自己的两联必须带好),前往学生服务中心窗口六办理,将解约函复印件及协议书原件留存窗口
(3)当日即可领取新的三方协议
5.报到证 丢失补打及改打流程
(1)就业信息网下载《****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打印好申请书,前往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六盖章
(3) 携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赴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窗口领取新报到证
6. 专项工作1(村官、三支一扶)
(1)学生上网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打印《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的 “本人承诺”一栏签字
(2)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签字(需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加盖学院党委章
(3)至中心柜台进行信息确认、网上审核、盖就业指导中心的章
(4)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7.专项工作2(各地选调生、上海各区储备干部)
(1)学生填写登记表,至学院辅导员处签字(需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加盖学院党委章
(2)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六审核、推荐盖就业指导中心的章
(3)经盖章推荐的登记表交由各地相关部门
8. 专项工作3(研究生专利公示流程)
(1)下载公示证明表并填写,学校公示网址为: ,注意导师签字(上海市表格要求)下的日期先不写,如暂时未联系上导师,可在公示期内补签
(2)带好公示证明表,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窗口七 学生社区服务
1.申请走读
(1)学生填写《宿舍变动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打印),至学院辅导员处初审(确认家长是否知情)、签字
(2)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审核
(3)审核通过后至社区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申请入住
(1)学生填写《宿舍变动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打印),至学院辅导员处初审(提供同专业空床位信息 )签字
(2)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住宿费存入学费卡内等待财务扣款
3.申请寝室调换
(1)学生填写《宿舍变动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打印),至学院辅导员处初审(提供同专业可调换床位信息 )、签字
(2)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住宿费差额存入学费卡内等待财务扣款
注: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宿舍调换
4.办理退学
(1)未办理休学,直接办理退学
a.学生凭“退学文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物业人员开具“退钥匙证明”
b.学生凭“退钥匙”证明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办理网上注销手续,同时开具《住 宿证明》用于财务结算住宿费用。
(2)已办理休学,再办理退学
学生凭“退学文件”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办理网上注销手续,同时开具《住宿证明》用于财务结算住宿费用
5.集体宿舍证明
(1)带好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办理
(2)盖章后,办事同学当场取走
6.住宿证明
(1)带好学生证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七办理
(2)盖章后,办事同学当场取走
7.社区活动室申请
(1)学生携带指导老师签字的申请表至学生事务中心七号窗口办理
窗口八 团学服务
1.活动派票
在团委微信等平台上发布的相关活动派票信息,活动前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八领取
2.面向各学院团委及学生组织收发各类文件
根据团委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八递交或领取相关文件
3.学生活动咨询服务
对物资借用、学生活动申请等有疑问的,可至学生事务中心窗口八进行咨询
4.其他各类团员事宜咨询
窗口九 综合服务
1.失物收交
(1)当同学捡到物品,直接交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九,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2)每周发布被捡到的物品,定期将拾金不昧的学生给予表彰
2.失物认领
(1)学生物品遗失,带好学生证直接去窗口九查询,如果物品被交到学服201,学生事务中心登记好后,学生可将物品领走
(2)如果物品未被交到学生事务中心,学生登记好信息,以后找到物品会与学生联系来领取
(3)如果是贵重物品先到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九查询,如果有登记,带好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
3.电影票购买
周一、周二17:00-19:00,周三13:00-17:00,周四15: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带好学生卡直接去学生事务中心窗口九购买
注:
(1)以上业务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如需确切信息,请咨询学生事务中心(38284388)
(2)若无法本人亲自办理业务,找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办理委托书